南宁市住房租赁小课堂

有不少的不法分子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签约活动中动手脚,钻法律的空子,欺骗租房小白,本节课就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注意事项、房屋租赁签约活动中应注意的事项做出讲解。共同维护好居住环境是每位市民的职责,垃圾分类也要做好噢!

一、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注意事项

(一)警惕“假承诺”。实地看房时,要检查、试用一下各种家电、屋内设施等,确认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状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发现问题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要轻信出租方的口头承诺

(二)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网上下载的一些房屋租赁合同,未明确注明租赁双方权利义务,易引发纠纷矛盾;甚至在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不易注意到的、对租客权益不利的条款。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推荐采用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合同模板已在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首页发布)。务必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仔细了解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划去合同空白处。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务必到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https://www.nnfwzl.com)进行合同备案或合同网签。如已备案的出租房屋持续出现“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情况,南宁市住建局可通过系统比对识别结果,及时对相关企业加强监控。<.ipv6.dsjfzj.nanning.gov.cn/span>

此处划重点:签约时不要轻信任何的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才能切实保障您的权益。

二、在房屋租赁签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承租人签合同前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核对证件与房东身份能否对应,以免遭遇假房东或其他诈骗行为;

(二)核对房屋权属证明上是否载有其他权属共有人,如果有就要取得其他权属共有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转租时应取得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承租人需注意的其他细节:

1.按照设计用途安全使用房屋;

2.配合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3.属于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并配合公安、综治、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信息采集工作;

4.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

5.禁止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您在租住小区入住后,可能需要按照社区或物业的要求办理小区出入证。租住期间也要严格遵守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做好垃圾分类的意义

家庭垃圾占生活垃圾比重大,做好垃圾分类,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居住环境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积极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工作和生活中主动做好垃圾分类,为邕城环境保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