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协委员梁航琳围绕民生提建议

​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0月19日开幕,来自全市各族各界的政协委员共聚一堂,共商国是。本次会议开设了“政协建言 委员心声”采访环节,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就大家关心的话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南宁发展献计献策。

“政协建言 委员心声”第二期邀请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梁航琳,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钟晖,南宁市青秀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唐立松委员就大家关心的话题接受采访。

采访中记者提问:截至2020年12月底,南宁市市辖区常住人口约597.72万人,流动人口约150.34万人,并继续保持着较快增长态势。伴随外来人口规模增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持续增强,您认为如何发力才能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从而实现租购并举、职住平衡,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南宁市政协委员梁航琳认为,在“十四五”期间,南宁市应该从六个方面发力,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调研,结合城市人口、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存量土地、存量房源情况,坚持供需匹配,科学制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保障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引导多方参与,积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房源要分布在交通便利区域,解决职住平衡问题。

三是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每年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确保土地供应;同时,可考虑在交通便利区域周边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是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政策落地。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让土地政策、税收减免、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尽快落地,减轻项目业主负担,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五是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监管。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变相销售、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六是落实责任。各城区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政策、指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