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再获自治区奖励新增建设用地 计划指标2625亩

南宁市继2021年8月9日获自治区招商引资专项考评奖励指标 1000 亩后,8 月 12 日南宁市再获2020年度完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购买任务奖励计划指标2625亩,为全区获得该项奖励指标最多的市。

       南宁市继2021年8月9日获自治区招商引资专项考评奖励指标 1000 亩后, 8 月 12 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自然资源厅关于 2021 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21]56 号),南宁市再获2020年度完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购买任务奖励计划指标2625亩,为全区获得该项奖励指标最多的市。

       202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任务5000亩。为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购买任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指导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按规定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同时用好我市在全区首创的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纳入市区商服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公开出让条件,限地价、竞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的出让方式,拓宽我市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渠道,进一步助推指标购买工作。2020年全市完成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5252.51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购买任务,且为全区购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最多的市。

       2021年截至目前,南宁市已获自治区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625亩,相当于2020年全年获奖励指标的3.6倍,为我市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