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式执行,与此同时《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废止。
简言之,积分落户实行,购房入户废止。不过,考虑到购买新房需要等待拿房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等证件,而目前市场上新房基本以预售为主,因此给予了18个月的过渡期,截止2018年8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购房落户政策将全部废止。
但是,这并不代表,在7月31日之前拿到房的就可以办理购房落户。规定明确,这两种情况可购房落户:
1、购买新房落户:2017年2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备案且满60㎡的,可以在2018年7月31日前,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2、购买二手房落户:2017年2月1日前已办理二手房房交易备案且满60㎡的,可以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废止“购房入户”后,在南京还可以选择“积分落户”、“人才落户”两大落户方式。